本宁夏红寺堡风电场(100MW)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红寺堡风电场(100MW)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100MW)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
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08 月04 日 09 时00 分到2018 年08 月14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24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08 月24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100MW)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
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红寺堡100MW 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境内,本工
程计划安装 46 台单机容量为2200kW 的风力发电机,总装机容量 101.2MW,本期工程计
划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完成电力输送。规划区域在东经105°48'52.06"- 106°54'23.67",
北纬37°44'18.15"- 37°18'22.02",海拔在1310-1610m 之间,占地面积约为48.01km2(除压
覆矿外可用面积46.47km2)。红寺堡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
吴忠红寺堡风电场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风电场各风机经35kV 箱变就地升压
后通过场内集电架空线路方式接入新建的110kV 升压站,110kV 升压站新建一台100MVA 主
变压器及一台50MVA 主变压器,从升压站新建一回110kV 线路至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沙泉
330kV 变电站送出。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机位布置图、地形图(1:2000)、风资源数据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
择,所投机型单机容量要求2.2MW 及以上,投标人所投方案总容量为100MW。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
2.3 交通运输条件:本风电场升压站场址位于红寺堡区大河乡,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可
利用风场周边国道或者高速公路,在桃山或同心出口通过同土公路运输至风电场区域,然后
通过新修筑的场内道路运至施工现场。
2.4 招标范围: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100MW)工程EPC 总承包包括:风电场、新建升压站、配
套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包括EPC 总承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建筑(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及
安装工程施工、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供货,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单体和系统
调试、试运行。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含工程移交
生产验收和竣工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
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
功能完整的风电场、110kV 升压站、施工电源(并网后作为电站备用电源)、公网通信线路
等,含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生产工艺系统与建筑工程,以及临时
工程等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1:500 地形图测量(包括升压站、风机平台及
基础、场内外道路)、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
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设备采购、工
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施工图技
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等。投标人需结合《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及《风电场升压站典型设计》进行设计,并满足技术规范和图纸的要求。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风
机检修道路,35kV 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
洪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
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
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塔筒、箱变、
集电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110kV 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基础、
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
修道路、给排水等。
(5)110kV 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10kV 设备(主变、GIS)
及其附件、35kV 母线桥、35kV 屋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
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
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风
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办公及生产
家具、厨房用具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
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
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6)施工用电、公网通信等配套工程。
(7)投标人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设计、施工备案手续,
电力质检、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2)完成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
完成项目工程永久土地征用及相关协调工作,征地补偿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其它协调费用由
投标人承担。
3)项目工程防雷、消防、水土保持(含升压站防洪评估报告)、环境保护、安全、劳动安全
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理、监测规划等工作。
招标人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4)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5)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
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
报告。
6)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商业运营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
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8)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
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
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共和切吉风电项目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
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参与本项目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投标人必须保证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和塔筒安装至少2 个工作面开展施工。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
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标段以110kV 升压站110kV 出线端为招标范围分界点。风电场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
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
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本工程质保期为2 年(其中风机质保期5 年)。
2.5 计划工期:
2018 年9 月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18 年12 月31 日首
批机组具备并网发电条件,2019 年6 月30 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风力
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本工程所应用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⑥具有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①近3 年具有至少一个48MW 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目EPC 总承包(含自建)工程;
②2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200 台套;
③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 个国
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 年8 月4 日9 时整至2018 年8 月14 日17 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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