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前风电场33台风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名称:洋前风电场33台风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
三、项目预算: 83万元 (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
四、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设备概况
洋前风电场33台风机采用手动式灭火器消防系统,已不符合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13.3.5条款内容要求,现需将洋前风电场33台风机手动式灭火器消防系统改造为自动灭火消防装置系统,以满足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13.3.5条款内容要求。
(二)、承包范围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安装方式。
2.承包商负责洋前风电场33台风机自动灭火消防装置系统设计、安装、调试。
3.承包商负责洋前风电场33台风机自动灭火消防装置系统维护工作。
4.承包商内责洋前风电场33台风机自动灭火消防装置不少于2年质保服务,质保期间所产生的备品备件及所有的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其它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不属于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承包商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类别等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4、承包商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类别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5、承包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承包商有至少2个以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自动灭火消防装置系统安装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8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 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