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东兴称重仪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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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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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称重系统\0-800T 0.05% |
1.00 |
台 |
包1-称重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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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称重系统\0-800T 0.05% |
1.00 |
台 |
包1-称重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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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称重系统\0-18T 0.05% |
1.00 |
台 |
包1-称重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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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称重系统\0-18T 0.05% |
1.00 |
台 |
包1-称重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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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称重系统\0-18T 0.05% |
1.00 |
台 |
包1-称重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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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28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本询价要求的产品为已在国内相似装置中使用不少于3年,并且连续无故障使用不少于12个月的合格产品。 2.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条款为废标条款,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对带★ 条款的满足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将被认为不满足本规格书中的技术要 求。带★的条款详见附件。 3.投标商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卖方随报价文件必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中的产品必须与投标产品相同;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原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可覆盖隐去)、技术附件、联系人等必要的证明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6日8:00时至2018年8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