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构皮滩水电站场内部分永久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构皮滩水电站位于贵州省余庆县境内,是乌江流域开发的第七个梯级电站,控制流域面积43250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26亿m3。电站装机容量30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96.82亿KW·h。工程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航运、防洪及其它综合利用。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建筑物、地下厂房系统和通航建筑物等组成。构皮滩水电站是贵州省实施“西电东送”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国家“十五”、“十一五”重点工程,也是贵州省。
因坝顶公路、大坝左右岸EL640m平台、13#公路等场内部分永久公路作为通航工程开挖运输主要通道,高强度渣料运输会导致路面严重磨损,故前期上述永久公路仅进行了混凝土找平施工。目前,构皮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土建工程已经基本结束,场内涉及的路段施工车辆已经较少,道路改造项目具备实施条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37/17-SG-0201 |
乌江构皮滩水电站场内部分永久道路改造工程 |
(1)大坝坝顶路段改造;(2)大坝左、右岸EL640m平台路段改造;(3)13#公路(含三叉口隧洞)路段改造;(4)5#公路(含5#公路口隧洞)路段改造;(5)7#公路改造;(6)营地道路改造;(7)乌江大道(烂泥沟至11#公路)道路改造。 工期要求:控制性工期5个月。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江构皮滩水电站场内部分永久道路改造工程】
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企业资质;b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企业资质;c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良好,并提供资信证明;(2)未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申请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缔约纠纷等问题。
7.对投标申请人可投入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负责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
8.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07 09:00到 2018-08-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07 09:00 到 2018-08-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