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安电厂三单元输煤系统露天栈桥封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上安电厂位于石家庄市以西,井陉县上安镇,装机容量256万千瓦。厂区地处井陉盆地东部边缘,石太铁路南侧,向阳村以北的山前坡地上。厂区东距石家庄市30km,西距山西省阳泉市70 km,距井陉县城区8km。石太铁路和307国道在厂区北面通过,交通便利。三期工程安装两台60万千瓦机组, 2008年投产,输煤系统同时投产,输煤系统中3C3、3C4、3C5、3C7等4个栈桥为露天布置。本工程的改造范围是将三单元输煤系统的露天栈桥改为封闭栈桥,包括3C3、3C4、3C5、3C7栈桥。
在封闭改造的同时,对原混凝土支架柱、梁等进行必要的修复和加固,对原栈桥桁架钢结构进行除锈和重新涂装防腐漆。
招标范围: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对三单元输煤系统3C3、3C4、3C5、3C7四个输煤栈桥的密封改造,基础加固,以及上述四个栈桥的附属消防设施、照明改造、采暖通风系统、水冲洗系统等附属系统的改造;三单元输煤3T2、3T3、3T4、3T5转运站、碎煤机室、采样间、3C6栈桥、驱动间等建筑物的地面整治、内部破损瓷砖修复、内外墙粉刷、地漏和排水管道更换等;还包含厂内渣仓和灰库封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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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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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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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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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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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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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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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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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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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上安电厂三单元输煤系统露天栈桥封闭工程项目招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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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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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类安装工程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7日9:00起至2017年8月17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