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疆热电二期3X300MW等级燃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南疆热电二期燃机项目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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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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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在一亿及以上。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证,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盐碱地土质景观绿化施工经验,且应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盐碱地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项施工合同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能体现合同范围、排盐工艺等的证明文件。
4.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法人(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相关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06 15:58到 2018-08-13 23: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06 15:58 到 2018-08-1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