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路等道路工程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龙路等道路工程项目已经娄底经济开发区发改局以娄经开发改[2011]23号、200号;娄经开发改[2013]10号、24号;娄经开发改[2015]57号、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 ,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江龙路等道路工程项目勘察
2、项目
江龙路(勤丰路-迎春路)道路工程:设计全长4476.728米,宽60米。本项目为城市主干II级道路。
东西四街(吉星路-迎春路)道路工程:设计全长3093.6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秋浦街道路工程:项目设计全长2559米,路幅宽4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湘阳东街道路工程:城市干路,全长2083.418米,路幅宽60米。
4、建设投资:建设总投资约 120186 万元。
5、勘察范围:完成本项目包括详勘、施工勘察等(具体以勘察任务书为准)。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勘察工作,接到勘察任务书后25天内(日历日)提交详细勘察报告。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项目土建工程建设及勘察任务书的要求。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地质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和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整。(RMB: ¥30000.00元)
2、交纳时间: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 网( ),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市 网” ( ),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 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8月7日~2018年8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8月27日 09 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