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电力巢湖电厂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厂内建筑和安装标段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规模:1、2号机组再热热段、再热冷段、四抽取汽点到分汽缸之间所有设备和管道的土建、安装(含电仪)、保温,原有系统恢复;分汽缸到厂区外一米管道和设备的土建、安装(含电仪)、保温,原有系统恢复;扩建2×75T/h化学除盐水及其配套系统,包括所有土建、设备管道、电仪系统安装;水工系统涉及的土建、设备管道、电仪系统安装,水工、补给水等系统厂房的建设。工期要求:热力系统及管网部分在接到中标通知2个月投入运行,化学除盐水系统及附属设施在接到中标通知3个月投入运行(中标单位自行安排施工工期)。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建筑、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受检焊口一次合格率100%,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主要“阶段质量”一次验收通过。
本工程施工标划为4个标段,本标段为第1 标段:巢湖电厂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厂内建筑和安装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巢湖电厂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厂内建筑和安装标段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项电厂安装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7.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08日9:00起至2018年8月15日17:00止。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8月08日9:00起至2018年8月13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