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夏县泗交镇风电场三期W工程水土保持工程99.5M水土保持工程 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与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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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运城夏县泗交镇风电场三期99.5MW工程,站址山西省运城市夏县泗交镇王家河村北侧,南大里乡马沟村村东侧,埝掌镇八峪村西侧,在泗交镇风电场二期的北侧。
3.采购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及箱变区覆土、平整、撒播草籽、栽植攀援植物恢复植被;道路浆砌石排水沟、沉沙池、干砌石挡坎、覆土、坡面平整、栽植攀援植物栽植乔木和撒播灌草绿化;升压站及进站道路绿化;集电线路塔基区平整和撒播草植被恢复、弃渣场剥离表土、挡墙、排水沟、覆土、平整、栽植乔木和撒播灌草植被恢复、施工场地覆土、平整和撒播灌草植被恢复等工作。且根据环保、水保设计及环保、水保批复、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风电场升压站、道路、弃土场、风机安装平台、集电线路基础、单独开挖电缆沟、各项施工临时措施场地等位置的植被恢复工程、一年养护期相关植被恢复施工的维护、相关民事协调等工作,并负责环保局、水利局等主管部门的关系协调、负责相关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关所需批复文件。
成交人应完成本标施工图纸所示全部项目施工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除采购人已提供外的全部临时工程和施工辅助设施设备的采购、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拆除等。
4.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0日; 日历日:122天。若开工时间滞后,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但总工期122天不变。
5.质量标准
5.1工程质量满足《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的要求。
5.2工程施工对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需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及项目水保方案批复的防治目标。其中造林后当年成活率在90%以上,3年后保存率在80%以上。
5.3达标投产质量要求:工程投产后达标投产考核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2017(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达到“达标投产及标杆现场”标准。
6.响应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苗木种植等相关内容的即可。
6.4独立承揽过类似工程,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6.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响应人可从2018年8月3日到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