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衡盐化输盐皮带走廊环境治理工程除尘一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湘衡盐化输盐皮带走廊环境治理工程除尘一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湖南盐业股份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湘衡盐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衡盐化输盐皮带走廊环境治理工程除尘一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2、建设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环保设备制造。
3、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请从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衡阳 网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 网发布。
招标
地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