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海关监控指挥中心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0633-1840122R1844)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关委托,就贵港市海关监控指挥中心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海关监控指挥中心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3-1840122R1844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贵港市海关监控指挥中心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投标保证金:
1.预算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2.最高限价:R不设定 £设定,金额为:
3.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交至以下账户。
3.1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贵港市贵城支行
3.2一般帐户:
(1)帐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帐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3)帐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4)帐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5)帐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6)帐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7)帐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备注: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 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保证金同时附上合同原件一份给采购代理机构及保证金退付申请函、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 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及广西工业产品产销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为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015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无。
3.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 统一代售。
2.发售时间: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止(工作日),每日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3.发售
4.售价: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 刷卡支付
6.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材料除标明原件外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谈判文件。本次谈判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8、报名联系人:宋欣蔚、黄艳萍,联系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 九、开标时间和 十、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关 联系人:任才韬 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韦文龙 联系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