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左权煤电
自卸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Q-2018-018)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次华能左权煤电 自卸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左权煤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华能左权电厂为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15日和2012年1月21投产发电。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华能左权煤电 自卸车采购,使用地点位于华能左权电厂灰库,自卸车到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左权煤电 自卸车采购。供货范围:自卸车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生产商和经销商同时报名者,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人如非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函(禁止弄虚作假)。
2. 投标方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或相似内容。
3. 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相关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适用于华能左权电厂灰场要求,符合产品功能设计、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2日9:00起至2018年8月23日08:00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