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2]13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许〔2018〕93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港通建设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护岸变更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2.2 规模:杭平申线主线平湖境内段(盐平界~平沪界)起点为海盐与平湖交界的斜桥,起点桩号K0+000, 终于平湖与上海交界的泖口,终点桩号K32+520,全长 32.52 公里。
平湖段主体工程目前已基本施工完成。近年来部分原面宽较宽处保留老护岸、部分汊河段护岸受船型波冲刷破坏,急需对这些护岸进行维护;另有原部分码头、厂区处护岸因无法施工而变更取消护岸,现情况改变具备施工条件,需进行护岸施工。本工程战线长,施工地点分散(约24处),施工护岸 5074.57m(含桩基、护岸后回填等),其中 G1 型护岸 1776.04m,G2 型护岸 2751.69m,G3 型护岸 546.84m,护岸封边 126 个,拆除老护岸约 60m。
2.3 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限制性三级航道标准,通航 1000 吨级船舶(队)。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
2.5招标范围:平湖段护岸变更施工护岸 5074.57m(含桩基、护岸后回填等)、老构筑物拆除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施工计划工期:24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修改、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 年8月7日至 2018 年8月13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修改、澄清文件)。
4.4、未取得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8 年8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 2018 年 8月20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修改、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地点(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8月27日 13: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6.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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