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工艺系统使用的特殊气体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工艺系统使用的特殊气体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
计划工期:2019年2月28日首批到货,后续根据现场通知,分批次到货。
3.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氢气、液态二氧化碳、液氮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项目。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应具有相似项目的业绩经验。
5、投标人须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在(/)完成注册和报名,同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电汇购标款底单;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明;
投标保密承诺函;
购标款发票开具申请单(如需要,格式见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投标确认通知(如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提供,则最晚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供);如投标人后续由于其他原因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投标,需于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提供“不参加投标的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格式见公告附件。
5.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上述要求完成报名后可在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须电汇购标款,汇款后概不退还。不接受现金,禁止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5、6号特殊气体项目购标款”。招标人收款公司名称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账号:484558209199。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 代为购买标书的,需要投标人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2)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