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能源2019年电力附属品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货物
供货地点: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
供货时间: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
项目概况及规模: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两台2×330MW机组,厂址地处东经81°13.45',北纬43°55.78′。位于伊宁市的边境合作区规划范围内的西南角,距伊宁市中心约7.6公里。厂址位于伊犁河北侧约1.8公里,合作园区污水处理厂西北侧约1.0公里处,合作区的武汉路与阿勒泰路之间。
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内容
2、标段名称:伊犁2019年度电力附属品销售项目
3、招标范围: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电力附属品(粉煤灰、炉渣、石膏)。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标书款(元):1000
5、投标保证金(元):4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有一个年度累计销售或采购5000吨及以上粉煤灰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销售或采购量,还需提供与合同相对方的结算证明),且投标人应说明销售淡季处理或储存粉煤灰的方案;
3、投标人必须与招标人无债务拖欠;
4、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5、未被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2018-08-09 17:00:00----2018-08-16 17: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