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 液氨集中采购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5-04009-02)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10日;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 液氨集中采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 。因第二次招标递交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法定最低数量要求,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电力装机340万千瓦。
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 液氨集中采购,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以此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计划采购数量 |
备注 |
1标段 |
伊敏煤电公司 |
吨 |
3300 |
|
2标段 |
达赉湖热电公司 |
吨 |
1500 |
|
备注: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必需对2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如投标人不参与全部2个标段的报名及投标,其投标做无效认定(投标文件需按标段分别制作、递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未有国家、行业、 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近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有1项液氨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近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有1项液氨供货业绩(可以是代理商的供货业绩,也可以提供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11日9:00起至2018年8月23日17:00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8月11日9:00起至2018年8月23日17:00止)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
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5.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6.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9:00。
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预审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1日9:00。
开标 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 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一)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