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燃机发电 防冲撞装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21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上海燃机发电 防冲撞装置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华能上海燃机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上海燃机发电 防冲撞装置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燃机发电 防冲撞装置安装项目。
2.2建设
2.3招标范围:华能上海燃机电厂一号正门宽度约为8M,根据实际情况现需要安装车辆防冲撞装置6根,装置间隔为中心距应满足验收要求,如距离不够,可在两旁加增固定式水泥柱。
2.4工期:4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华能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华能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公共安全防范设备的销售、安装或公共安全防范工程;
2、投标人投标产品需满足《防爆升降式阻车路障>GA/T1343-2016》和沪公技防【2017】6号文的相关要求,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3、投标方已取得上海市市局技防办颁发的资格证书或临时资格证书(参照《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01月至今)至少具有2项公共安全防范设备的销售或安装业绩,需提供:
1、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包含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2、该业绩通过相关国家部门验收的证明文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8月11日09时起至2018年08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08月11日09时起至2018年08月17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 500 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 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 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10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8月28日10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