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河电丽水-龙游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重新招标(丽水-龙游)招标公告厂异地扩建2×10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资金来源: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及国内金融机构贷款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2×10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家具采购
招标范围及数量:
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2×10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办公楼及其生产楼办公家具,职工餐厅家具等。包含:整体配备方案、包装、运输、装卸、搬运、安装、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且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可查询。
6.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不得有失信或黑名单记录。
10.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为家具生产厂家。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2015、2016、2017年度办公家具类产品年销售收入额在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三个及以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供货且合同执行完毕业绩(单个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和发布地址
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