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县等4个电站年度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国网公司调度中心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安排,我公司拟在近期开展光伏电站的相关电力设备的年度检修及试验工作,涉及工作主要为应县电站、天镇一期、天镇二期、天镇扶贫等4个光伏电站的电力设备清扫、消缺、以及预防性试验。
2.2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应县等4个光伏电站电力设备清扫、消缺、预防性试验、保护校验,安全工器具的校验等工作,最终满足业主要求并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承担以上工作中使用消耗材料(如缺失的螺母和登塔脚钉、开口销、油漆、钻头、粘合剂、抹布、扎带、导电膏等)。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12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国网公司调度中心批准检修时间为准。
2.4 项目地点:各个电站场区
3.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为一般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5 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项电力工程项目或变电站的检修业绩。(以合同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
3.7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重大的质量问题、无重大事故记录、无法律上的被起诉事项;
3.8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的要求的近三年的业绩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