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无线中心监护系统1套,批复预算为41万元人民币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2180-184018010005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电监护一托八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天津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无线中心监护系统 | 1套 | *11.具有操作演示模式及误操作提示。 |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a.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b.(一)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分为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两种资质。
(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供应商:
1.制造商: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销售商: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c.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18年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d.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任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国家及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需提供经办人近12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由投标人上缴社保的社保中心出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8-1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8-22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