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一期)数据采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本项目资金由发包人筹集,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就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一期)所需数据采集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1 项目概况
1.1.1 招标范围
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作为江西省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整治工程的内容之一,结合当前先进的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针对抚河流域的集防汛抗旱决策支持、河长制综合管理、流域水资源管理、工程运行管理等业务系统于一体的流域信息化平台,对抚河流域实现数字化监控,集成化管理,科学化预警与智能化决策,促使抚河流域水资源开发更环保、配置更合理、管理更精细、利用更高效。
本招标项目的工作范围为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一期)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及安装技术服务等工作。
供货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1.1.2 工期要求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同时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并开展调试工作。
该项目进度计划是根据目前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一期)数据采集设备采购及安装建设进度所做的初步安排,实际进度可能有所不同,以满足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一期)建设总体需要为前提,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进度可能发生变化所导致的风险。
1.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都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3)投标人近3年来具有3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壹佰万元类似供货业绩;
4)投标人为品牌代理商的,提供品牌的授权文件。
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原装正品。
1.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已被列入集团禁止投标名单的;
2)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在履约中有严重违约的;
3)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
4)依法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需包含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各方责、权、利等内容)。
1.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3 招标文件安排
1.3.1招标文件仅限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售。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1.3.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