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行维护;运煤待磅区服务管理-2018 年 9 月河南公司安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招标四部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项目概况: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外排废水经过雨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处理, 满足达标排放。雨水泵房和污水处理站按照 24 小时运行方式进行运行管理。
招标方负责设备的检修、备品、备件,以及运行所需药品的采购供应,服务方负责设备的运行、切换、巡检、加药,水质的取样、分析化验并报相关部门。
招标范围:服务方负责污水处理站范围内所有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的运行,雨水泵房范围内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的运行,以及设备系统的所有例行巡检、切换、加药、水质的取样、分析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三级安全教育,规章制度、防范措施执行等工作, 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水质处理达标和文明生产。
1. 预沉池、沉淀池、气浮池运行和巡检,定期排污,定期清理浮渣;进水门、排污门操
作。
2. 助凝药剂化药操作,加药泵运行和操作,加药和巡检。
3. 管道泵、空压机、溶气罐运行和操作;制作汽水并加注到气浮池。
4. 清水泵运行和操作。
5. 污水泵和雨水泵运行和操作;雨水外排闸门(铁路东)、雨水闸门、下水道闸门操作。
6. 管道泵、清水泵、污水泵、雨水泵的定期切换、试运、巡检。
7. 所有表计的定期巡检。
8. 污水处理后定期取样化验,化验结果报发电部。
9. 污水处理站和雨水泵房内的卫生清扫维护。
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服务质量,可延续 1+1 年,延续期每年签订一次
合同。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项目概况:为规范我公司进煤汽车运输车辆管理秩序,解决汽车运输车辆停靠 107 国道和运煤路发生堵塞,保证运煤车辆畅通,彻底解决运煤路堵塞的“老大难”问题。大唐安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煤车辆待磅区制定如下运营方案:
(01) 待磅区位置
1.待磅区位置在安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灰场(107 国道丰安桥西侧)处,面积约 25 亩地,可同时停放 100 辆煤车,基本满足我公司运煤车辆待磅要求。
(02) 服务方运营人员、运营工作时间安排
1. 经理 1 名,经理助理 1 名,主管 1 名,道路指挥 3 名,人员运行分四班三运转,和燃料质检部工作时间对接。每班工作 24 小时,每班工作人员两人,其中一人为引领车辆进入待磅区,登记、发放放车单,并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另一人为联系燃料采购部人员安排车辆进厂过磅,共计 14 人。
2. 待磅区 24 小时运营。
(03) 服务期限
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根据服务质量可延续"1+1"年。招标范围:
1. 服务方建立微信待磅区工作群,其中包括相关部门人员。
2. 运煤待磅区运营期间,由燃料采购部业务员负责通知各运输户,所有向公司运煤车辆必须到运煤待磅区办理手续,服务方负责在华祥路上制作待磅区标识,负责制作放车单, 采用放车单和微信双重方式通知磅房、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3. 在华祥路北段货车禁行处设标示牌,指引运煤车辆到达待磅区门口。
4. 由待磅区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登记及信息录入,发放进公司过磅放车单,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5. 待磅区做好热情服务,使用电子屏及时提供(更新)车辆信息,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并配备空调,热情解答司机提出的疑问。
6. 待磅区应严格按车辆进入的顺序发放放车单。接到燃料质检部通知允许放行车辆的车数,每半小时按顺序发出待磅区 10—15 部运煤车辆。由待磅区道路指挥人员在观察路口畅通并无进入车辆后,进行放车,磅房接到司机领的过磅发放单并结合值班员发到微信信息工作群的信息顺序进行过磅。无过发放单或与值班员发的微信信息不相符时,磅房可以不对该车过磅。
7. 途中如运煤车辆爆胎、被交警扣车等意外情况不能及时进公司过磅时,放车单上留有应急电话,驾驶员可与待磅区联系,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过磅,重新办理过磅手续。
8. 及时联系燃料采购部,了解我公司进煤量和运输车辆的多少,以便在进煤量大时增加工作人员。
9. 待磅区值班人员负责每日早 8:30 分和下午 5:30 分给燃料采购部、燃料质检部等相关领导发信息,通报待磅区车辆停放情况。
10. 待磅区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环保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认真执行,以达到环保要求。
11. 针对磅区扬尘飞扬事宜,加大洒水力度,抑制场地扬尘飞扬。
12. 增加车辆清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13. 待磅区平时要对场地和围墙进行修缮维护,以免在恶劣天气下围墙倒塌,道路下陷造成人员、车辆等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不少于两年的污水处理运行业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投标人在近一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解除的情形。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待磅区服务管理或车辆服务管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08 月 14 日到 2018 年 08 月 24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