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qx2018-30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邢台市桥西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邢台市桥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施工阶段监理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邢台市桥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施工阶段监理已由邢台市桥西区发展改革局以邢西发改审批【2017】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桥西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 邢台市桥西区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桥西区财政投资项目,邢台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邢西批招【2018】400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97.91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24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经核查,现场未动工。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合格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8月15日08时30分至2018年8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8月15日08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17时3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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