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度第四十四批集中招标(内蒙古公司鸿骏铝电电力分公司C厂新建储灰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电厂厂址西北方向扎哈淖尔露天矿的排土场区域内。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到的情况,排土场高度超过30m且已停止排土,拟选贮灰位置位于排土场区域内的一处低凹地带,属于平原灰场。本工程拟选灰场占地33.6065×104㎡。
项目工期要求:2018年12月底具备使用条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8-HD-GJDT-0000-1-0053-1/1 |
内蒙古公司鸿骏铝电电力分公司C厂新建储灰场项目 |
本工程为C厂新建储灰场(灰场建设)项目,位于电厂厂址西北方向扎哈淖尔露天矿的排土场区域内,采取总承包模式,工作范围包含所涉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安装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工作。 新修运灰(渣)道路,路面宽度7m,路基宽度9m,采用碎石路面,道路两侧设有简易排水沟和绿化带。新修运灰(渣)道路与矿区道路衔接,可达厂区及矿区。 电厂拟选新灰场场址位于电厂西北方向的扎哈淖尔露天煤矿排土场内。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到的情况,排土场高度超过30m且已停止排土,拟贮灰位置位于排土场内,属于坡地灰场。场地内及附近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不存在采空区等问题,因此拟选场址位于地质条件相对稳定的地段,适宜建厂。拟选灰场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军事设施、通讯设施等。 |
2018年12月底具备使用条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内蒙古公司坑口电厂供热首站扩建改造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专项资质要求: 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须出具联合体协议; 2.2投标方应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4近5年,投标方应具有2个及以上灰场设计及施工业绩或300MW电厂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