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洛南基地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南基地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南基地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洛源镇境内。
2.2 规模:废水处理部分为10m3/h,即240m3/d;后端深度处理部分为200 m3/d,最大处理能力10 m3/ h。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
2.5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洛南基地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2.6 数量:1套。
2.7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范围是废水处理设施工艺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深度处理主体工艺设备、电气、自控、系统管道、支架等的制造、安装、调试、人员培训。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洛源镇境内。
2.9 项目实施周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
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资质复印件,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附近3年(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2013年至今)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4)信誉要求: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要求提供原件)
(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4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
3.5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其个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