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项目厂址附近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招标公告
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安项目厂址附近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含渔业资源调查)技术服务
2.3项目概况: 在龙安项目厂址邻近海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其目的是较全面、系统、综合地反映厂址邻近海域内主要环境要素和海洋生物各生态类群的现状,以客观、科学地对厂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状况作出评价,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以及评估龙安项目运行期间液态流出物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提供厂址环境的基础资料。
2.4招标范围:龙安项目厂址附近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含渔业资源调查),包括水质、海洋生物及生态环境、海洋渔业资源及保护区等,以技术任务书中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准。
2.5项目地点: 龙安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技术服务工作(以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8月16日 9:00 —2018年8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9月12日 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CMA计量认证 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 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