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切吉东330kV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A包)
合同编
合同名称: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乌兰330kV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B包)
合同编
招 标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风力发电 (A包)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B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切吉东330kV升压站(A包)、乌兰330kV升压站(B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切吉东330kV升压站项目(A包)
切吉东330kV升压站为风电场汇集站,位于青海共和切吉乡风区,升压站海拔高程约3200m,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升压站变电规模为1500MVA,配套建设一座330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建设5台主变压器,多能互补400MW和切吉450MW风场接入本升压站。切吉东330kV升压站火警系统需兼顾切吉东330kV升压站及接入切吉东330kV升压站的风电场风机火警、乌兰330kV升压站及接入乌兰330kV升压站风电场风机火警,值班人员在切吉东330kV升压站实现对切吉东、乌兰升压站及相应风场风机火警的远方监视及控制功能。升压站火警信号及风电场风机信号分别通过升压站火灾集中报警控制器(联动型)、风场风机火灾集中报警服务器以网络方式接入切吉东升压站火灾报警系统工作站。升压站330kV GIS设备及330 kV线路一次建成,主变及其相应35kV扩大单元分批建设,首批建设T1~T3主变及其相应35kV扩大单元,第二批建设T4~T5主变及其相应35kV扩大单元。
升压站分为管理区及升压站区,升压站区建设5台300MVA 330/35kV有载调压变压器。330kV系统采用户外GIS设备,配套建设一座330kV二次小室。35kV系统采用户内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设备,建设五座35kV开关柜室,其余建筑物包括SVG室,危废品库等。其它电气设备包括SVG设备,接地变,站用变等。管理区主要建筑物有生产楼,水泵房等。
1.1.2乌兰330kV升压站项目(B包)
乌兰330kV升压站为风电场汇集站,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升压站本期变电规模为300MVA,建设1台330kV/35kV、3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采用线变串接线,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切吉东330kV升压站,330kV系统按可扩建为3/2接线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本期300MVA规模设计。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主变35kV系统采用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均接入风力发电场集电线路、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接地变,站用变接入T1主变低压侧的I段母线。主变压器高压侧中性点选择性接地,35kV系统经小电阻接地。
乌兰330kV升压站火警系统需兼顾乌兰330kV升压站及接入乌兰330kV升压站的风电场风机火警系统,风电场风机火警系统由风机厂家提供,升压站火警系统由本标段投标方提供。升压站火警信号及风电场风机信号分别通过升压站火灾集中报警控制器(联动型)、风场风机火灾集中报警服务器以网络方式接入乌兰升压站火灾报警系统工作站。乌兰升压站火灾报警系统工作站负责将乌兰火灾自动报警分别信号上送西宁运营中心及切吉东330kV升压站,值班人员在切吉东330kV升压站实现对切吉东、乌兰升压站及相应风场风机火警的远方监视及控制功能。
本站为“无人值守”升压站,升压站仅有升压站区。330kV系统采用室内GIS,配套建设一座330kV二次小室。35kV系统采用户内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设备,建设两座35kV开关柜室。其它电气设备包括SVG设备,接地变,站用变等。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对A、B包同时进行投标。
1.2.1.1招标范围(A包):
(1)主设备:1套切吉东330kV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 备品备件;
(3)专用工器具;
(4)凡是本标范围内设备及其系统安装、运行、维护所必须的零部件和材料、工器具等均属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提出符合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及完善的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良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设备,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内,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切吉东330kV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报警控制层设备包括硬件、软件等均按本项目的终期规模配置。
1.2.1.2招标范围(B包):
(1)主设备:1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备品备件;
(3)专用工器具;
(4)凡是本标范围内设备及其系统安装、运行、维护所必须的零部件和材料、工器具等均属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提出符合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及完善的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良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设备,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内,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2.2 工作内容:
1.2.2.1工作内容(A包):
(1)投标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工厂装配与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等;
(2)参加由买方组织的现场开箱验收;
(3)提交图纸和资料,图纸包括设备图纸、本站全套施工图及竣工图等;
(4)负责本项目投标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之间连接部分的接口工作,并负责硬件、软件升级、扩容等工作;
(5)负责本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接入本升压站的风电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口工作;负责本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乌兰330kV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口工作;
(6)负责投标设备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运营中心之间连接与调试工作;
(7)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安装、调试、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现场调试试验)进行指导,参加联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包括消防主管部门系统验收全部工作),直至取得合格消防检测报告、验收合格文件;
(8)负责售后服务、设计联络会、买方人员的培训,参加其它供货商的设计联络会。
1.2.2.1工作内容(B包):
(1)投标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工厂装配与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等;
(2)参加由买方组织的现场开箱验收;
(3)提交图纸和资料,图纸包括设备图纸、本站全套施工图及竣工图等;
(4)负责本项目投标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之间连接部分的接口工作,并负责硬件、软件升级、扩容等工作;
(5)负责本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接入本升压站的风电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口工作;负责本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切吉东330kV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口工作;
(6)负责投标设备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运营中心之间的接口工作;
(7)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安装、调试、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现场调试试验)进行指导,参加联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包括消防主管部门系统验收全部工作),直至取得合格消防检测报告、验收合格文件;
(8)负责售后服务、设计联络会、买方人员的培训,参加其它供货商的设计联络会。
1.2.2.2 交货地点及时间:
A包: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切吉东330kV升压站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车上交货,交货时间为2018年9月底。
B包: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乌兰330kV升压站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车上交货,交货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
1.3资金来源
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切吉东330kV升压站(A包)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均已落实。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乌兰330kV升压站(B包)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均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设备只能由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加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国内向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含开关站)提供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且具有成功运行经验(附合同复印件,含供货范围)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6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8月22日 17:30时截止
1.7.3 发售时间: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3日 8:30~11:30,14:30~17:30
1.7.4 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9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
1.9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9.3 。
1.10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