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8-21
1、招标条件
泊头市泊镇2018年小街小巷改造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泊镇2018年小街小巷改造一期工程
2.2工程规模:项目涉及44条道路,共翻修砼路面积38734.4平米,翻修面包砖路面面积3942.6平米,修建排水管线长度2952米(详见附表)。
2.3工程建设
2.7质保期:一年。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9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服务平台(http:///)”,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8月17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17时30分,发送至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8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 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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