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分公司-哈密区域各风电、光伏项目技术监督与试验及十三间房、淖毛湖、苦水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检修维护与试验外委-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9/17-QT-0401 |
技术监督与试验及集电线路检修维护与试验外委 |
2018年度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哈密区域各风电、光伏项目开关站内、除风电机组(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外场站全部一二次设备技术监督与试验(包括场站内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节能、电能、热工八项技术监督项目的检修、检验、试验工作)及十三间房、淖毛湖、苦水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检修维护与试验。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技术监督与试验及集电线路检修维护与试验外委】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注册时间3年及以上;投标人具有国家电监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装、承修二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近三年49.5MW风电项目(或20MWp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相当的承装及承试电力行业业绩或承修及承试电力行业业绩或国网系统升压站设备预试业绩或风电场集电线路、升压站安装、设备预试业绩不得少于3项(附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无重大事故记录,需提供用户反馈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投标人近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8.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服务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9.投标人必须提供检修人员工作名单及详细简历,所有工作人员具备电工作业资格,试验人员取得特种试验类作业证。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中要求的人员数量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16 15:49到 2018-08-22 16: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16 15:49 到 2018-08-22 16:00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