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工程-1至5号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56/17-SG-0201 |
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 |
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
2.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1台套活性分子脱硝项目投运业绩。业绩条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及能够证明改造效果的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和改造效果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无电力行业不良业绩,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所承担过的工程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9.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17 09:00到 2018-08-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17 09:00 到 2018-08-23 17:00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