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东市民和县城镇老旧住宅小区综合
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8年海东市民和县城镇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东发改投资 487号、民招标办 4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民和县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编号 |
QHKS-2018-065 |
项目名称 |
2018年海东市民和县城镇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额度 |
19300000.00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18809911.07元 |
项目标段个数 |
无 |
各标段要求 |
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承诺书,需附有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 3、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三项类似工程业绩 工验收备案资料或项目的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5、投标人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连续三年完整的财务报告 ; 6、经信用中国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10、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 ,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1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投标人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8月17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18年8月18日至8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标段,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地
标书购买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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