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CZZC2018-J1-50002-JDZB)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宁明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ZZC2018-J1-50002-JDZB
三、项目基本概况或项目采购内容:
宁明县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包含:扫描仪25台,对讲机24台,综合移动警务终端5台。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谈判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肆佰元整(¥264,400)。
2.谈判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至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联行号 313611017053),开户名称: 。
特别说明:纳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2018- F3C73保证金”字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5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无。
3.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得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谈判文件,请潜在供应商于本竞争性谈判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08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18年08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 ( )、 ( )。
2018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