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2018年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2018年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8]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石门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HNZY2018-SG(SM)-045
2.3招标范围:石门县境内348.403公里县乡道及406.769公里村道隐患路段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工程施工、安装、材料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提供规划图纸和计划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20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2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 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投标人最近3年 至少完成过一个及以上里程在120km以上 和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 的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 类似施工和至少完成过一个及以上里程在120km以上 的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 设计业绩;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 评为C级、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和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于2018年08月22日至2018年08月28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