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县原国道307市政化及通道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徐县原国道307市政化及通道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143000418001),已由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2018】52号文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清徐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道路长度约14.369km(晋源界-交城界),绿化长度全线,市政化9.46km(晋源界-油房堡),标准宽度60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不包括中分带、机动车道和交叉口等主路部分)、雨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通信排管工程、热力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信号灯监控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的勘测、工程测量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期:十个月
总投资:约51370.34万元
建设地点:G307线K587+170—K601+539处
资金来源:全部为县财政筹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清徐县原国道307市政化及通道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施工能力,符合清徐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负责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4.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8-27 15:00至2018-09-01 15: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网上报名。
需上传资料如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计取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项目经理执业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勘察负责人注册证、如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均指原件扫描件。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8-27 15:00至2018-09-01 15: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09-21 09:00。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清徐县原国道307市政化及通道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143000418001),已由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2018】52号文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清徐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道路长度约14.369km(晋源界-交城界),绿化长度全线,市政化9.46km(晋源界-油房堡),标准宽度60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不包括中分带、机动车道和交叉口等主路部分)、雨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通信排管工程、热力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信号灯监控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的勘测、工程测量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期:十个月
总投资:约51370.34万元
建设地点:G307线K587+170—K601+539处
资金来源:全部为县财政筹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清徐县原国道307市政化及通道绿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施工能力,符合清徐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负责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4.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8-27 15:00至2018-09-01 15: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网上报名。
需上传资料如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计取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项目经理执业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勘察负责人注册证、如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均指原件扫描件。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8-27 15:00至2018-09-01 15: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09-21 09:00。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