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2线嘉峪关至清泉公路工程(嘉峪关段)
交通安全设施(JQSG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302431616022XQ-20180827-00286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2线嘉峪关至清泉公路工程(嘉峪关段)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交运[2016]29号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交规划 [2017]98号文及甘肃省公路管理局甘公建[2017]1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构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线路起于嘉峪关市嘉峪关北干渠水管所东430米(酒嘉界)处与拟建G312酒泉过境公路相接,起点桩号(K2880+835),终点为双井子堡桩号(K2912+000)路经总体走向自东向西,沿线经过北干渠、北环路、嘉北工业园、孔雀园、黑山湖、双井子堡路线全长41.15公里。
(二)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K2880+835~K2906+98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5米;其余路段均采用双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汽车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桥涵维持现有标准;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其他技术指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值。
2.2本次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共设1个施工标段:
标段划分表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注 |
JQSG4 |
K2880+835~K2912+000 |
41.15 |
波形梁护栏、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标线、标志牌等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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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计划工期: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1月20日,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5年(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功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并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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