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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供电局营销业务单据印制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3    
核心提示:肇庆营销业务单据印制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肇庆营销业务单据印制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

肇庆 营销业务单据印制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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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 营销业务单据印制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肇庆 营销业务单据印制项目(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肇庆 营销业务单据印制项目(二次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6255

1.3.   投资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9731日止。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端州、鼎湖、大旺、高要、四会区营销业务单据印制

第二标段:广宁、封开、德庆、怀集营销业务单据印制

肇庆 营销业务单据印制项目(二次招标)属于省公司授权采购目录(编号:肇庆-2018-121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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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项目建设单位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

备注

是否特殊包

1

广东 肇庆

端州、鼎湖、大旺、高要、四会区营销业务单据印制

100

/

 

2

广宁、封开、德庆、怀集营销业务单据印制

 

100

/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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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营业执照具备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等相关经营范围,且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

3

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4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 、广东 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 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 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 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

投标人必须按照 要求,在 ( )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8

近三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9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2.   

3.  招标文件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 供应商登记公告 /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 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3.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在售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发票领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电子发票公告2018.07.20》。

3)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4.  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 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0829090000,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0090000

5.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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