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别:矿石及矿产品
攀钢冶材公司西昌 2018年4季度石灰石普格、宁南片区招标招标公告 对攀钢冶金材料 采购的攀钢冶材公司西昌 2018年4季度石灰石普格、宁南片区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攀钢冶材公司西昌 2018年4季度石灰石普格、宁南片区招标 2.招标编号:AB201808284121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8/9/14至2018/12/15;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新进供应商中标后,须到委托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缴纳质量保证金,并签订《试用协议》(提供一个月的用量试用),经委托方使用后质量部门出具的《试用结果报告》;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复印件。如标的物涉及环保、安全、危化品等需要资质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 A、 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 B、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需提供招标品种相关使用单位或委托方的业绩证明。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6、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因供方原因最近两次签订的合同累计履约率不足90%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8、提供各矿点的矿山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注:1、以上资料须上传至招标系统中,以备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审查;2、若因招标人需要须交复印件。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8年08月29日至2018年09月07日 14时0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中标服务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 “缴费须知”: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首页左下角中“攀钢区域投标缴费须知”,按通知要求进行充值缴费;链接网址: /ForePage/Skin/ViewDetail.aspx?id=12102&cmptypenum=2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07日 14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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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