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办公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务办公楼工程监理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6-440106-47-03-8011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2.2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9871.11万元,暂定建安工程费用人民币24638.5815万元。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分地块拟建商务办公楼2幢,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968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20982平方米,道路面积3400平方米,绿化面积5303平方米。本项目分地块拟建楼高8层的写字楼2幢,总建筑面积64778平方米,其中AT0304007地块1幢地上8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2803平方米。AT0304012地块1幢地上8层,地下2层(最大开挖深度12.3米),建筑面积44848平方米。
2.4监理范围:为本工程项目招标内容中所有建设内容监理,含土建、装修、水、电、消防、外供电、外供水、通讯、暖通、弱电、机电安装、室外市政等专业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并包括协助建设单位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报建或报批等工作。
2.5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工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竣工结算期与决算服务期;
(4)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6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6.411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所提供业绩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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