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18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组道路第二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2018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组道路第二批工程,已由永顺县发改委以永发改[2018]147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永顺县晶达交通建设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本项目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工程规模: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
标段名称 |
里程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A1 |
永顺县青坪镇两岔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第一合同段 |
4.76 |
路基、路面、涵洞及附属设施工程 |
青坪镇两岔村 |
A2 |
永顺县石堤镇团结村龙勺河大桥工程 |
0.075 |
1-60m悬链线钢筋砼箱型无铰拱桥一座 |
石堤镇团结村 |
备注:投标人只能针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3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
A1标段: 本标段计划工期为 4个月,缺陷责任期 1 年,保修期 2 年。
A2标段: 本标段计划工期为 8个月,缺陷责任期2 年,保修期 5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入湘基本信息;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A1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施工证》的资格。
3.2.2 A2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1 A1标段: 近三年内 投标人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5km的公路工程 施工业绩。
3.3.2 A2标段: 近三年内 投标人独立完成一座同类型大桥施工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情形之一;
②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2017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及以下、2016-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及以下、2015-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
③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 ;
④在各级各地纪委监委检查通报中被列为黑名单的施工企业;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 网》(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等资料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9月9日17:00时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