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 受神华准格尔能源 委托,现对神华准能供应中心2018年第八批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80305240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十六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第一包 |
选煤厂、生产服务中心(通用物资) |
详见公告附件 |
选煤厂、生产服务中心 |
项 |
85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达招标方现场 |
第二包 |
不锈钢编织软管等杂品 |
详见公告附件 |
哈选等单位 |
项 |
9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按招标人需求供货 |
第三包 |
P75钢轨轨撑 |
详见公告附件 |
大准铁路 |
项 |
2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
第四包 |
大准铁路(通用材料) |
详见公告附件 |
大准铁路各段 |
项 |
126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
第五包 |
WK-20电铲机械配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设备维修中心 |
项 |
49 |
合同签订之后30个工作日 |
第六包 |
大准铁路朔州公司(专用维修物资) |
详见公告附件 |
大准铁路朔州公司 |
项 |
61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
第七包 |
MT5500卡车国产电气配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哈矿维修中心 |
项 |
4 |
合同生效后30日内 |
第八包 |
WK-20电铲履带板 |
详见公告附件 |
设备维修中心 |
项 |
2 |
合同签订之后30个工作日 |
第九包 |
大准铁路综合服务部(三季度材料) |
详见公告附件 |
铁路综合服务部 |
项 |
365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第十包 |
工程设备胶管接头等配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准能维修中心 |
项 |
323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
第十一包 |
大型矿用卡车高压胶管及液压管接头配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准能维修中心 |
项 |
253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
第十二包 |
WK-35电铲电气控制柜 |
详见公告附件 |
设备维修中心 |
项 |
3 |
货物于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
第十三包 |
负压吸尘装置 |
详见公告附件 |
准能选煤厂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达招标人现场 |
第十四包 |
WK-55电铲上下环轨等配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维修中心 |
项 |
3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第十五包 |
生产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公司(天然气) |
详见公告附件 |
生产服务中心 公用事业公司 |
项 |
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
第十六包 |
大准铁路公司大红城(天然气) |
详见公告附件公告附件.rar |
大准铁路公司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
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3.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营业收入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3.4对于2015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参与第10包和第11包的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同一产地。本项目其余包次均接受经销商投标(出具经销授权)。
3.6本项目第12包只接受原设备电气设计制造商或设备主机厂家,以上制造商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也可以参与本项目,并出具授权。
3.7参与第13包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8参与第15包、第16包的投标人经营范围要包括天然气销售,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供气许可证;
3.9本项目各包均接受经销商投标(出具经销授权);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业绩要求:
4.1参与第3包的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2016年至今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合格证明1份。
4.2参与第7包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成功国产化开发过MT5500卡车 ICM逆变器控制模块、IGBT相位模块和瞬态斩波器,并出具相应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4.3参与第8包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份20立方米及以上电铲履带板销售业绩,并出具相应合同证明材料。
4.4第10包的投标人需具有配套在卡特D11T推土机、小松D475A推土机等大型工程设备液压系统的产品业绩,或用于上述工程设备现场维护的产品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
4.5第11包的投标人需具有配套在MT5500卡车、930E卡车等200T级及以上矿用卡车液压系统的产品业绩,或用于上述卡车现场维护的产品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
4.6参与本项目第12包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至今至少3份30立方以上电铲的电气配件销售业绩或1份整台电铲的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7参与本项目第13包投标人需提供3份(总计不少于10套)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用户成功使用证明。
4.8参与其他包次的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至今至少3份同类产品销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a.获取方式
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下午16:00前,登陆(.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本公告第3、4条资质与业绩所需文件打包上传,提交购标申请。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8年08月29日至2018年09月05日下午16:00前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投标人所上传资料存在明显改动的,必须带原件现场复核,并提供合同的结算发票。
3)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4)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5)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7.2采用上述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
(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5)本招标公告第4条“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