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设备、空调设备、脱硫脱硝氨系统设备运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福州电厂化学设备、空调设备、脱硫脱硝氨系统设备运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电厂化学设备、空调设备、脱硫脱硝氨系统设备运维工程。
项目地点:福建长乐东安村福州电厂生产现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招标范围
(1)福州电厂全厂脱硫系统、脱硝氨系统设备维护;(2)福州电厂脱硫公用系统运行;(3)福州电厂化学设备运维;(4)福州电厂空调设备运维;(5)福州电厂外包辅助工(仅2018年),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2.3合同段划分、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最高投标限价:1235万元(服务期: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共16个月)。
服务期限为:1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电厂同类工程的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是指:燃煤电厂运行和维护的业绩),且在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29日11:00起至2018年9月04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29日09:00起至2018年9月03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