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土地综合整治及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总承包(EPC)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核字【201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编码:LCJL-2018-16
工程名称:经济开发区土地综合整治及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性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内容:主干路(经十三路)新建1780.708m,道路红线宽度40m,其中,机动车道宽22米,两侧绿化设施带各宽3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3.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5米。机动车道采用直线接抛物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采用直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0%;主干路(经十四路)新建340m,道路红线宽度46.2米,其中,中央分隔带宽5.8米,两侧机动车道各宽8米东侧绿化带宽20米,西侧绿化带宽2.4米,西侧人行道宽2米。机动车道采用直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次干路(纬九街)新建428.678m,道路红线宽度20米,其中,车行道宽10米,两侧绿化带各宽5米。车行道采用直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5%;次干路(纬十四街)新建641.741m,道路红线宽度25米,其中,车行道宽20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5米。车行道采用直线接抛物线形路拱横坡为1.5%;人行道采用直线形路拱,路拱横坡为1.0%;以及上述道路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管网及照明、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给水管道工程
经十三路(纬十二街-纬十五街):给水管为单排,管径DN400,管位位于路中以西16.5米,管长1800m,在纬十二街处与该路现状DN500给水管相连;经十四路(现状路-纬十五街):给水管管径DN400,管位位于路中以东15.9米,管长340m,在现状路处与该路现状DN600给水管相连;纬九街(经十一路-首钢矿山机械厂):给水管管径DN300,管位位于路中以北9米,管长420m,在经十一路处与该路现状DN400给水管相连;纬十四街(经十三路—经十四路):给水管管径DN600,管位位于路中以北11.5米,管长642m,在经十四路处与该路现状DN800给水管相连。
本项目给水管管径小于DN300的管道采用PE100(SDR17)给水管,热熔对接连接,管径大于等于DN300的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胶圈接口。
污水管道工程
经十三路(纬十二街-纬十五街)新建污水管道,d600管道1800m;经十四路(现状路-纬十五街)新建污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800,长度为340m;纬九街(经十一路-首钢矿山机械厂)新建污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600,长度为420m;纬十四街(经十三路—经十四路)新建污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600,长度为642m。
本项目污水管道采用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管道接口采用胶圈接口,管道础采用砂石础。
雨水管道工程
经十三路(纬十二街-纬十五街)新建雨污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1800,长度为2×1800m;经十四路(现状路-纬十五街)新建雨污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2400,长度为340m;纬九街(经十一路-首钢矿山机械厂)新建雨污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1000,长度为420m;纬十四街(经十三路—经十四路)新建雨污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1500,长度为642m。
本项目雨水管道采用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管道接口采用胶圈接口,管道础采用砂石础。
再生水管道工程
经十三路(纬十二路-纬十五路),再生水管道主管道双排DN400长度为2x1800m。
本项目再生水管材选择PE100管材。
照明工程、新建道路绿化工程以现场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交通工程及管理设施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进行设置。
工程工期:计划工期:7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8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招标内容总投资估算:6898.39万元(该价格包含勘察、设计、建筑及安装工程全部费用)。
招标范围:经济开发区土地综合整治及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如下:勘察资质要求: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3家。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体形式申请,但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但签订合同时应由联合体各方与甲方共同签订合同;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5.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项目经理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承诺单位公章。8.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该内容在资格评审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3家。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体形式申请,但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8-27至2018-08-31,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9-1909: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