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8〕29号批复,施工图批准文号为岳施审市 003号)。招标人为岳阳市交投物资储运 , 建设资金由岳阳市交投物资储运 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按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2.2 项目
2.3 工程概括:本次建设范围为陆域堆场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回填施工,拟建堆场一座,面积27168㎡ 、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防风抑尘网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133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700万元。
2.4 计划总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5招标范围: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防风抑尘网等配套设施;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等级:参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水运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最近5年 至少交工过1个2万平方米及以上陆域形成回填工程施工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陆域形成回填工程施工。
3.3拟任项目负责人 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类似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拟任技术负责人 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类似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在本企业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 评为C级、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潜在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 2018年8月30日至 2018年9月5日,每日上午 8:30时~12时 、下午 15:00时~17: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