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 桩基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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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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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施工A标段 |
A标段:#1主厂房区域、#1除尘器基础、#1烟道支架、烟囱、集控楼、除灰系统建构筑物、电气系统构筑物、脱硫系统建构筑物、脱硝系统建构筑、水处理系统建构筑物、供水系统建构筑物、燃气锅炉岛区域、补给水管道、煤水处理间、污水设备基础、工业废水处理间、锅炉酸洗池等。 |
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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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施工B标段 |
B标段:#2、#3机组主厂房区域、#2、#3除尘器基础、#2 、#3烟道支架、输煤建构筑物、雨水排水管道、检修楼、材料库、消防站、训练塔、办公楼等。 |
8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不少于3个300MW级及以上电厂单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施工已投运业绩,或不少于2个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施工已投运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要求必须是独立承接,且非分包或挂靠),并取消其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参与集团公司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从事桩基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2个及以上桩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安全副经理或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且有三年及以上桩基施工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经验。
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在有效期内)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桩基施工B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不少于3个300MW级及以上电厂单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施工已投运业绩,或不少于2个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施工已投运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要求必须是独立承接,且非分包或挂靠),并取消其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参与集团公司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从事桩基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2个及以上桩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安全副经理或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且有三年及以上桩基施工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经验。
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在有效期内)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29 14:43到 2018-09-04 23: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29 14:43 到 2018-09-04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