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丰小区改造工程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审【2018】34号文批准建设,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审【2018】34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补贴和区财政负责,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建设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改造工程,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电气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等。小区总用地面积500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6920平方米,涉及房屋13栋,居民住户428户。本次招标金额约为673.8757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电气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等。小区总用地面积500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6920平方米,涉及房屋13栋,居民住户428户。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4.1 本工程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8 月 30 日至2018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