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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CE、SCP建设项目

   日期:2018-08-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 SCE、SCP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TKZH-SHXJ30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 (以下简称铁科纵横)就SCE

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 SCE、SCP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KZH-SHXJ30

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 (以下简称铁科纵横)就SCE、SCP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1.项目概况

铁科纵横SCE、SCP建设项目已列入公司2018年工作计划,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全额自筹。本项目内容包括铁科纵横业务的完整上线,纵横机电搬迁业务的平稳过渡、原有方案的优化、以及满足纵横机电集团化管理的要求。

铁科纵横于2014年11月份在天津武清注册,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 (以下简称铁科院)的下属企业,是北京纵横机电技术开发公司(铁科院下属企业,以下简称纵横机电)全资子公司。纵横机电部分产品产线将会搬迁合并到铁科纵横,合并后的铁科纵横是本项目的实施对象。

纵横机电SCE(供应链执行系统,索勤beflame platform 5.0.2)及SCP(供应链执行系统,索勤beflame platform 5.0.2)系统已经经过两期项目建设,系统运行平稳,并已经与ERP系统(企业资源计划,SAP ECC6.0)、PLM(产品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达索R2016x)、BPM(业务流程管理系统,K2 blackpearl 4.6.11)、等系统进行了集成。随着纵横机电产线搬迁合并至铁科纵横,搬迁业务应用系统必须保持平稳运行,继续使用,并对原有方案进行优化。

铁科纵横作为纵横机电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建设必须满足纵横机电集团化管理要求。信息化建设所用软件均采用纵横机电现有系统,在现有系统基础上扩展公司代码,将铁科纵横原有业务与纵横机电搬迁整合后上线应用。其中SCE、SCP系统实施部分(包括系统接口)为本项目招标内容。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铁科纵横SCE、SCP建设项目

2.2编号:TKZH-SHXJ30

2.3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是铁科纵横SCE、SCP建设项目所需:

SCE、SCP系统实施及开发服务。

2.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少于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5年内至少有5个合同额单期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总体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供应链执行系统实施项目案例,且这些案例企业必须与天津纵横、纵横机电系统集成情况类似,且案例企业实施项目该年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超过人民币20亿元,5个案例中至少1个是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所有案例要求提供项目合同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至少提供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财务报表中关于供应链执行系统实施的财务数据都必须单独列出。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有足够的顾问资源供纵横机电选用,投标人在职半年以上的实施顾问人数必须在80人以上,并做出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对此负责。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SAP官方认可的装备制造行业的物流、生产、质量软件中间件集成商认证证书,证书须具有SAP官方签章;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行为;

3.7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8 投标人必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3日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请投标人自行前来购买,本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

4.3凡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提前将填写完整的《招标响应回执》(见本章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本章第6节指定的联系邮箱。

4.4我方将按照《招标响应回执》中的

4.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Ø《招标响应回执》原件加盖公章;

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Ø当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4.7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务必于2018年9月6日统一以书面形式提出(详见第二章附件2),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于2018年9月11日统一澄清。晚于2018年9月6日提出的澄清申请我方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9日9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我方将不予受理,投标人自动失去竞标资格。

5.4 开标时间:同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联系信息

联系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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