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城满族自治县第四小学新建项目己由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宽审批投批字【2018】66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2018-018号、2018-024号。招标人为宽城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本地块内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战时作为人员掩蔽使用,兼做地震应急避难所。
2.4 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2.5 质量标准: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登记注册
首次登录承德市 服务平台 网上发售系统的,需按照在承德市 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承德市 监督办公室关于变更承德市 市场主体库通知”办理相关事宜。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
5.2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只发售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30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3日17时00分登录宽城满族自治县 平台 ,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或直接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6.2须在开标现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6.3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 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
6.4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备注:投标人银行保函办理成功后再次登录平台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
7.招标文件的答疑
7.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陆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或登录宽城满族自治县 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7.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 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及宽城满族自治县 平台 “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8年8月30日9:00至2018年9月10日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17:00。
7.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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