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
3号、4号机组高效脱硝协同汞氧化催化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1065
华能北京热电 3号、4号机组高效脱硝协同汞氧化催化剂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1.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华能北京热电 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770MW,其中#1、#2机单机容量为165MW,#3、#4单机容量为220MW。本项目为华能北京热电 3号、4号机组高效脱硝协同汞氧化催化剂招标,预计2018年9月开工,2018年10月底完成。
1.2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3号、4号机组高效脱硝协同汞氧化催化剂。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9具有制造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2.2.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2.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3项200MW及以上机组高效脱硝协同汞氧化催化剂国内或国外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投产证明等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2.3 2015-2017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商务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 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3.1.1访问 ,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 登陆页面;
3.1.2直接通过二级域名登陆 ;
3.1.3未在 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3.2、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 ,系统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证书需要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
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其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 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
CA数字证书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