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垦西湖农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7-1262302431616022XQ-20180830-002957-5
招标编号:GZ1808142-GSNKX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肃农垦西湖农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甘肃省农垦集团 以 甘垦集团规【20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甘肃农垦西湖农场,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投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农场投工投劳折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4:0.1 ,招标人为甘肃农垦西湖农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甘肃农垦西湖农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建设高标准农田2800亩。主要内容为水利措施:斗渠3.79km、农渠14.32km,;农业措施:改良土壤2800亩,整修机耕道11.975km;林业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科技措施:科技培训275人次,示范、推广新品种。 2.4 工期:24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16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甘肃农垦西湖农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 2.7概算总投资:45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 年(2015-2017)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 3 年(2015、2016、2017
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3.2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两项以上(含两项)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须提供项目班子人员在本单位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期)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和项目班子人员缴费名单(加盖本单位印章及社保单位印章)以及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5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6申请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三年(2016年8月-2018年8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之一(非酒泉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 3.7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要组织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加盖社保机构章的社保人员花名册原件、投标报名备案表踏勘现场并到招标单位获得踏勘证明,同时要将投标报名备案表到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踏勘证明及投标报名备案表在资格预审时带至预审现场。不能提供踏勘证明及投标报名备案表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8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参照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2015〕436 号)文件。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请申请人于 2018 年8月31日18 时00分至 2018 年9 月5 日18时 00分登录甘肃省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