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4-1814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机电安装与装修B标项目经理部(名称待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机电安装与装修B标所需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成都18号线一、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66.38km,设站10座,在合江镇设车辆段综合基地1座,设主变电所3座,分别为香山主变电所(与1号线三期合用)、合江主变电所和三岔湖主变所,控制中心设于新苗控制中心(二期)。
一期工程范围为火车南站~天府新站(含龙泉山隧道),线路长41.4km,均为地下线,沿线设站7座。由北向南依次为火车南站、锦城广场站、世纪城站、海昌路站、福州路站、兴隆站、天府新站,均为地下站。
二期工程范围为三岔湖站(含太平隧道)~机场北站(不含),线路长24.98km,其中地下段长8.55km,高架段长11.53km,地面段长4.9km。共设车站3座,其中地下站2座,地面站1座。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三岔湖站、天府国际机场T3/T4站、天府国际机场T1/T2站。其中T3/T4站初期不开通(列车通过不停车),土建工程一次实施到位,站后工程按预留考虑,初期仅实施满足涉及行车的必要设备用房、疏散、消防的设备设施及装修工程(具体设备设施实施方案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本次工程范围还包括新增的孵化园站、机场南站、机场北站及18号线一、二期工程同步实施工程,与18号线一、二期工程同期建设,同步开通运营。本标段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30日。
2、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机电安装与装修B标施工范围内所用钢板、型钢。机电B标范围:海昌路站(原麓山站)、福州路站(原博览城北站)、兴隆站及其相应区间和区间风井。
3、招标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冷轧钢板 | δ=3mm | t | 116 | |
2 | 冷轧钢板 | δ=2.5mm | t | 29 | |
3 | 冷轧钢板 | δ=2mm | t | 262 | |
4 | 冷轧钢板 | δ=1.5mm | t | 269 | |
5 | 冷轧钢板 | δ=1.0mm | t | 30 | |
6 | 镀锌钢板 | δ=0.5mm | t | 6 | 镀锌钢板镀层(双面)质量不少于275g/m2 |
7 | 镀锌钢板 | δ=0.6mm | t | 26 | |
8 | 镀锌钢板 | δ=0.75mm | t | 26 | |
9 | 镀锌钢板 | δ=1mm | t | 85 | |
10 | 镀锌钢板 | δ=1.2mm | t | 155 | |
11 | 角钢 | 30*3mm | t | 56 | 计40787m,长度6m/根 |
12 | 角钢 | 40*4mm | t | 85 | 计35095m,长度6m/根 |
13 | 角钢 | 50*5mm | t | 85 | 计22546m,长度6m/根 |
14 | 角钢 | 25*3mm | t | 56 | 计49822m,长度6m/根 |
15 | 镀锌扁钢 | 40*4mm | t | 25 | 计19904m,长度6m/根 |
16 | 镀锌扁钢 | 50*4mm | t | 2 | 计1274m,长度6m/根 |
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实际供货数量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
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有相应钢板、型钢生产和供货能力。
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有以下项目业绩:近5年(2013年至今)内具有至少二条已开通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的同类供货业绩,或至少三项已完工的机场、码头、车站、发电厂以及其它大型公共设施、建筑项目的供货业绩,且评价良好(单个供货合同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原件备查)。
1.4 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没有处于成都市轨道集团 、中国电建投标禁入期内。
1.5 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近3年内(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2015年之后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
1.7生产厂家与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拆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17点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集采平台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4.2.1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1